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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痛悼念婚姻家庭法学泰斗巫昌祯先生

青苗法鸣 青苗法鸣 2020-12-09

沉痛悼念婚姻家庭法学泰斗巫昌祯先生


惊悉中国资深法学家、著名法学教育家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中国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巫昌祯先生,于2020年3月25日仙逝,享年91岁。青苗学子为之悲恸!


三尺讲台,两袖清风


巫昌祯先生1929年生于江苏句容,1948-1954年与丈夫庚以泰(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创始人之一,亦为著名法学家)共同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,是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毕业生。毕业后,二人进入北京政法学院(现中国政法大学)工作,分别教授民法和刑事诉讼法。



然而时代动荡,巫昌祯先生的教学生涯也因此受到影响。她在70年代初被迫退休,直到1978年才重回到她心爱的教学岗位。在重返讲台的前十年,巫昌祯一直致力于教材建设。她主持编写了多个版本的婚姻法学教材,包括《中国婚姻法》《婚姻与继承法学》等教材。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,巫昌祯先生主要带研究生、双学位学士和干部班学员。后来,她成为博士生导师,始终坚持带学生。曾有多个机关单位邀请她从事行政工作,都被她委婉拒绝,一心留在她倾注了满心热情的三尺讲台上,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夏吟兰教授正是她的弟子。



巫昌祯先生在法学研究上成就非凡,她一生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,为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付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1955年,她参与了民法典的起草,到1957年起草小组解散,累计起草法规五百多条之多;1978年,因为有参与民法典起草工作的经验,中国政法大学又派她加入到《婚姻法》的修改工作中。与此同时,《民法通则》的起草工作又向她伸来了橄榄枝,但由于《婚姻法》修改工作在先,她便婉拒了《民法通则》的起草工作。这一决定,成为她将研究和教学重心投入婚姻法的转折点。



上世纪90年代初,巫昌祯先生担任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起草组的副组长、办公室主任,在她和起草组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下,这部法律于1992年提前问世;1997年,巫昌祯先生参加了《婚姻法》的第二次修改,力排众议将“夫妻相互忠实”、“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、“损害赔偿制度”等保障夫妻双方利益的内容写入了修改后的《婚姻法》;随后,巫昌祯又投入了“计划生育法”的起草工作,但由于有太多隐患,这部法律经过三次起草仍未能完成;2003年一月,巫昌祯先生又以74岁高龄参与了《民法典》的编纂,这是一项繁重的工程,巫昌祯先生未能亲眼看到它的通过和施行,让人为之深表遗憾;除此以外,巫昌祯先生还参与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》的起草工作。


巫昌祯先生既是法学家,更是社会活动家。巫昌祯先生的一生,与妇女权益保护、妇女地位提高息息相关。她不仅见证了妇女地位的提高,也亲身投入到这项事业中,从起草保障妇女生活的法律,到身兼全国妇联执委、北京市妇联副主席,她一直关怀女性,劝导每一位向她求助的妇女;坚持公益,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创办了专打公益诉讼的第八律师事务所,开启了中国公益诉讼的先河。她晚年也热心投入到多项社会公益活动中,并且免费讲课,不看平台,只为科普知识。


2015年12月4日,正值第二个宪法日、第十五个法制宣传日。当天,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中央电视台举行,86岁的巫昌祯先生当选央视年度法治人物,表彰了她在婚姻家庭法的发展、妇女权益保障等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。因为骨质疏松,巫昌祯先生平日需要借助拐杖行走,那天她只好借助轮椅登台。在轮椅上高高举起奖杯的那一刻,她已经在讲台和社会上为传播法律贡献了61个年华。


颁奖视频链接:http://news.cntv.cn/2015/12/04/VIDE1449233637400599.shtml


巫昌祯先生将奉献与敬业写在了她的生命里,无论时间将过去多久,她的精神将永远照耀、督促着每一个向上的法学学子,亘古长明。


巫昌祯先生千古!


投稿邮箱:qmfmbjb@sina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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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责编 ✎ 蒋浩天

本期编辑 ✎ 刘国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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